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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从孔子到孟子,儒学由此再出发——孔孟思想解读”讲座:梁涛教授主讲《孔孟民本思想》讲录概要
来源: 2026年0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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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孟子研究院联合山东老年大学、济宁老年大学、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、济宁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、邹城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的“从孔子到孟子,儒学由此再出发——孔孟思想解读”讲座在山东老年大学进行录制,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梁涛作了《孔孟民本思想》主题讲座。

一、民本起于春秋战国

民本产生于何时?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,有学者认为民本产生于夏商时代,有学者则认为民本产生于西周,其实,夏商周三代的意识形态是“民主”,而非民本,民本思想要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。

夏代以前中国是邦国联盟时代,尧舜乃天下的盟主,其对邦国支配能力有限,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“民主”。到了夏商周才出现统一的中央王权,随着中央王权的确立,“天命王权”“王权神授”的观念随之出现,以说明王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,故三代的意识形态乃“民主”说——“天惟时求民主”,而非民本说。首先,三代的文献中多提到“民主”,将其作为政治合法性的根据。如《尚书·洪范》记殷臣箕子曰:“天子作民父母,以为天下王。”表达的正是“民主”说。其次,《尚书·五子之歌》虽提到“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”,但《五子之歌》为伪古文《尚书》,并不能反映三代的思想。由于商人信奉的天不具有道德内涵,其“民主”说主要强化君的权威,主张教民、治民。周人则经历由自然宗教到伦理宗教的变革,其天不是喜怒无常的外在主宰,而是鲜明的伦理属性。与之相应,周人的“民主”说更强调保民、养民,而保民、养民就是德,故敬德保民方可得天命,为“民主”。

学术界有一种观点,认为历史上不存在真正的民本思想,这种观点虽值得商榷,但也提示我们,对民本要做出严格的限定。我们认为讨论民本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:一是从神人关系来看,是以民为本,而非以君为本。二是当民众的利益与国君的利益发生冲突时,是以民为本,而非以君为本。三是从政治权力的归属来看,是主张“天下为公”,而非“天下为家”。以这三个条件来衡量,民本的出现要到春秋战国,而非传统上认为的三代。

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记随大夫季梁曰:“夫民,神之主也,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。”“夫民,神之主也”是“夫君,神之主”的反命题,是以天命、神权的形式肯定了民本。认为民才是真正的主祭祀者,不是国君提供的祭品,而是民众的福祉、德行才会得到神的降福,所以要“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”。季梁的思想显然是属于民本了。

又据《左传·文公十三年》记载,邾文公就迁都于绎一事进行占卜,结果出现“利于民而不利于君”的情况,邾子曰:“苟利于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树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与焉。”左右曰:“命可长也,君何弗为?”邾子曰:“命在养民。死之短长,时也。民苟利矣,迁也,吉莫如之!”当国君的利益与民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,邾文公依然选择了后者,认为国君的利益是从属于民众利益的,民众既然得利,君主自然也有利,这当然是一种民本思想。

不过春秋时期的民本思想虽然有所发展,但现实中依然是君本,二者之间是存在紧张、冲突的。这样实际上是二本,政道上是君本,治道上是民本,而无法真正做到一本——以民为本。

二、孔子的民本思想

春秋时期已出现了民本思想,孔子受其影响,十分重视民的问题。据《子路》篇记载,孔子主张治理国家首先要先增长人口,人口增多然后富民,富民后然后教民。孔子说:“所重:民、食、丧、祭。”(《尧曰》)。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,是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”,这样就能做到“惠而不费,劳而不怨”。“子曰:道千乘之国,敬事而信,节用而爱人,使民以时。”(《学而》)治理大国,要敬业守信,节俭爱民,不违农时役使百姓。治国要惠民,使民得实惠,役使民要符合道义。民众富裕后,要对其进行教化。他主张“有教无类”(《卫灵公》),不分贵贱、贫富、出身,人人皆可受教育。在教育方法上,孔子强调要靠德、礼,而不能靠刑、政。所以孔子重视身教,而非言教。“政者,正也。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?”(《颜渊》)统治者以身作则,行为端正,百姓自然效仿服从。所以统治者取信于民是非常重要的。“子贡问政。子曰:‘足食,足兵,民信之矣。’……‘自古皆有死,民无信不立。’”(《颜渊》)“民信之”指民众对国家有信心,能够信任国家的统治者。民信重于一切,民无信则国不立。

孔子民本思想包括富民教民、为政以德、取信于民等内容,将爱民、惠民、利民、安民视为治国的根本。孔子的民本主要是从治道上讲的,在政道上他则是君本。另外,孔子的一些言论常常引起争议,甚至被斥为愚民,需要做出辨析。

《论语·泰伯》篇说:“子曰: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”这段话历史被理解为孔子愚民思想的反映。郑玄将“可”与“不可”理解为“应该”和“不应该”:只应该使老百姓跟着走,不应该使他知道为什么。后来理学家虽然不认为此章是讲愚民,但也承认民众见识不高,只能让其服从,而不能告知其背后的道理。如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中有程子注和朱熹自注各一条。程朱二位的解释,是落脚于能与不能上。他们认为愚民之术与圣人设教绝不相容,较之郑玄是一个发展。民国时期,梁启超推动立宪运动,他将此句读为“民可,使由之;不可,使知之”。并解释说,譬如关于君主立宪,民众已有此知识,就立刻实行之;民众尚无此知识,就开发民智,创造条件,准备尽速实行之。(《孔子讼冤》,1902年)这可以说是一种创造性诠释,但不符合语法,所以后来梁启超在写《先秦政治思想史·民权问题》一章,又回到通常读法。1998年,郭店楚简公布,其中有与“民可使由之”相关的文字,引起学者的关注。 “民可使道之,而不可使智之。民可道也,而不可强也。”(《尊德义》) 

这里第二句中的“民可道也”,就是解释第一句中的“民可使道之”,而“不可强也”一句,显然就是解释前一句中的“不可使智之”。廖名春提出,“知”如果是本字,要说通“强”字是不可能的,当另求别解。因此,颇疑“知”非本字,当为“折”字之借。他引用王引之的说法,《大戴礼记·劝学》:“锲而舍之,朽木不折。”宋、元、明的版本原来都写为“楔而舍之,朽木不知”,后来才改“知”为“折”。“不可使知之”之“知”原来应读为“折”,折是折服、强制之意。因此,简文当读作:“民可使导之,而不可使折之。民可导也,而不可强也。”是说老百姓可以让人引导他们,而不能让人用暴力去折服他们;老百姓可以引导,但不能强迫。

《论语》的“民可使由之”的“由”,当读为“迪”,“迪”,导也。而“知”当读为“折”,义为挫败、折服。孔子是说:民众可以让人引导,而不能用暴力去折服。这是正视民众力量而得出的民本学说,又何来愚民思想?

说到这里,我们要谈谈赵纪彬先生的《论语新探》中的一个观点 。他在《释人民》一文中提出,《论语》中“人”与“民”的含义不同,“人”指奴隶主贵族统治阶级,“民”指被统治的奴隶阶级,二者是剥削与被剥削、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。孔子的仁只是统治阶级内部的道德规范,“仁者爱人”是爱奴隶主贵族,而非爱被统治的“民”。

赵纪彬的解读是特殊时代的产物,是缺乏根据的。敦煌写本伯希和2618号《论语》残卷中,“爱人”正写作“爱民”,而且东汉包咸注明确说:“国以民为本,故爱养之。”说明包咸看到的《论语》版本,“爱人”也是写作“爱民”。这直接推翻了赵纪彬“《论语》绝无爱民”的论断。现在学者一般认为,“人”与“民”是种属关系,非对立关系。《论语》中的“人”有多种含义:1、泛指一切人类。2、主要指民、劳动者。3、特指统治阶级。这是少数情况。而《论语》中的“民”特指庶民百姓,“人”与“民”是包含与被包含的种属关系,而非对立关系。孔子说:“节用而爱人,使民以时。”“爱人”与“使民”是同一治国理念的两个方面,“使民以时”正是“爱人(民)”的具体体现。同样,孔子的“有教无类”就是指教育不分出身的人。孔子的教育实践证明赵纪彬的解读是不能成立的。

三、孟子的民本思想

要想突破“民主”的束缚,真正做到以民为本,就需要从权力私有走向权力公有,从“君权神授”走向“君权民授”。战国时的儒者某种程度上已认识到这一点,《礼记·礼运》云: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……是谓大同。“天下为公”指权力公有,需要“选贤与能”,把最有才能的人选拔出来,替民众管理天下,此乃理想之大同之世。《礼运》说:“君者所明也,非明人者也。君者所养也,非养人者也。君者所事也,非事人者也。”君养活民,还是民养活君,是区分君本与民本的一个重要标准。因此,民为主而君为客,民虽然奉养、侍奉君,但不是君的奴隶、臣仆,国君应虚心纳谏,听从民众的意见、建议。根据近些年的出土文献,战国时期曾出现一个宣扬禅让的社会思潮,并发生燕王哙让国事件,《礼运》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创作完成的。故“天下为公”“选贤与能”与“以民为本”是三位一体,相辅相成的。“天下为公”是政治原则,“选贤与能”是制度设计,“以民为本”是价值目的。只有选贤与能、实行禅让,才能保证天下为公、权力公有,只有天下为公、权力公有,民贵君轻、以民为本才能得到落实和实现。

《礼运》之后,孟子接受“天下为公”的政治理念,提出了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”,将民本思想发展到一个高峰。

孟子突出了民的地位,将其放在国家、君主之上,认为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”。人民与社稷和君主相比是最为重要、最有价值的,或者说,人民是国家的基础、根本,是国家的价值主体。这既是从国家治理的重要程度来讲的,也是对人民国家主体资格的肯定;既是一个事实判断,也是一个价值判断,民众才是国家的根本,是最有价值、最重要的。从权力的授予来看,“得乎丘民而为天子”,得到百姓的拥护就能做天子。所以当国君危及到社稷,也就是土神、谷神,就改立他人——孟子认为,国君与官吏一样,是可以撤换的。孟子从长期的历史经验中认识到,民心的向背往往决定着政权的得失兴衰。孟子曰:“桀纣之失天下也,失其民也;失其民者,失其心也。得天下有道:得其民,斯得天下矣。得其民有道:得其心,斯得民矣。得其心有道:所欲与之聚之,所恶勿施尔也。民之归仁也,犹水之就下,兽之走圹也。”(《离娄上》)

桀纣为什么会失去天下呢?因为失去了民众的拥护;为什么会失去民众的拥护呢?因为失去了民心。这里的民心是经验心,而不是道德本心,只不过它不是某一个人的心,而是多数民众的心,是民众的共同愿望。

需要说明的是,孟子的“民贵”说,不仅是对政权来源的认识和理解,也是对政权合法性的思考,认为人民的利益构成国家权力的基础,人民的生命、财产是最为珍贵、最为重要的,是设立国家、君主的唯一理由与根据,君主应尽职尽责保障人民的生命与财产,否则便不具有合法性。“民贵”说的前一个方面,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,可称为“民心”说,主要针是对君主、统治者而言;后一个方面,则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人道主义思想,是一种价值理念和信仰,是孟子抨击暴政的精神根源和动力,也是孟子民本思想中最核心、最有价值的部分。孟子“民贵”说的提出,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。面对“庖有肥肉,厩有肥马,民有饥色,野有饿莩”(《梁惠王上》)的不合理现状,孟子喊出了“民为贵”,指出人民的生命、财产是最为珍贵的,君主、社稷的设立都是为了民,并告诫统治者应保民、养民、富民,只有得民心,才能得天下。

由于“民为贵”,人民是国家的价值主体,人民的好恶决定政治的具体内容。君主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,应注意考察民意,以官吏的任免而言,其进其退,都不能仅仅听取少数人的一面之词,而应以人民的意志、意愿为根据。孟子说:国君进贤,如不得已……左右皆曰贤,未可也?诸大夫皆曰贤,未可也;国人皆曰贤,然后察之;见贤焉,然后用之……如此,然后可以为民父母。(《梁惠王下》)

国君选拔、罢免、惩罚等决策,需要听取三方面的意见:一是“左右”,我最熟悉、最了解的人;二是“诸大夫”,朝廷中的官吏;三是“国人”。三者之中,国人的意见最为重要。甚至对别国的讨伐,也要征得别国民众的同意。更进一步,君主自身的统治,也应当得到民众的认可。虽然孟子并不认为君主的权力直接来自于民,而是保留了“君权天授”的形式,但他的思想中已明显包含了对君主统治合法性的思考,认为惟有民众的接受和认可,君主的统治才具有合法的形式。孟子对君、民关系的这种理解,显然已超出了君应重视、关心民这一类的简单规定,而是包含了对人民国家主体资格的肯定。孟子以尧舜禅让为例,对此作了说明。万章曰:“尧以天下与舜,有诸?”孟子曰:“否。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”(《万章上》)他反对尧舜禅让的理由是:“天子不能把天下授予人。”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,不是尧个人的天下,这样你就不能随意把天下转让给别人了。所以孟子不是否认尧把权力转让给舜这件事,而是要追问尧把权力转让给舜的理由、理据是什么?“然则舜有天下也,孰与之?”曰:“天与之。”“天与之者,谆谆然命之乎?”曰:“否。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(同上) 万章感到不理解,如果尧没有禅让天下,那么舜的天子之位是谁给他的呢?孟子说:“上天给他的。”万章更不理解了,上天怎么能给舜天下呢?是上天趴在舜的耳边说:舜,我把天下授予你吗?孟子说:“当然不是了。天是不说话的,它是通过行为和事情表达自己的意见。”万章还是不理解:“用行动和事情来表示,又是怎么回事呢?”孟子说:“天子可以向天推荐人,但不能强迫天把天下授予人。”“从前,尧把舜推荐给天,天接受了;把舜介绍给百姓,百姓接受了。所以说,天不说话,只是用行动和事情来表示罢了。”万章终于有点明白了,他问:“尧把舜推荐给天,天接受了他;把舜介绍给百姓,百姓接受了他,这是怎么回事呢?”孟子说:“尧叫舜主持祭祀,百神都来享用,这就表示天接受了他;尧叫舜主持政事,政事治理得很好,百姓很满意,这就说明百姓接受了他。是天授予了舜天下,是百姓授予了舜天下,所以说,天子不能把天下授予人。”孟子强调,天子之位既是来自天,也是来自民,是“天与之”“人与之”,认为“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”,表明天下并非天子个人的私有物,天子不过是受天与民委托的管理者,只具有管理、行政权,而不具有对天下的所有权。正因为如此,孟子肯定了汤武革命的合理性,不把君位看作是绝对的,如果君主不能保民,不能行仁政,便可易位,甚至诛之、杀之。齐宣王问曰:“汤放桀,武王伐纣,有诸?”孟子对曰:“于传有之。”曰:“臣弑其君可乎?”曰:“贼仁者谓之贼,贼义者谓之残;残贼之人,谓之一夫。闻诛一夫纣矣。未闻弑君也。”(《梁惠王下》)同样,孟子也反对臣对于君一味顺从,认为“以顺为正者,妾妇之道也” (《滕文公下》)。他向齐宣王进言道:君主把臣视为手足,臣下就把君主视为腹心;君主把臣下视同犬马,臣下就把君主视同路人;君主把臣下视如泥土、草芥,臣下就把君主就如同强盗、仇敌。臣下在政治上也不是完全依附于君主,孟子把卿分为贵戚之卿与异姓之卿,对于贵戚之卿来说,国君有了重大过错,就劝谏,反复劝谏还不听,就另立国君。为什么可以另立国君呢?就是因为民众、社稷比君主更重要。对于“异姓之卿”来说,国君有过错,就要劝谏,反复劝谏而不听,就离去。君子、士人应更关注的是人民的利益与福祉,应“乐道忘势”,直言进谏,为民请命。孟子的这些主张,显然来自其“民贵君轻”的价值理想与信念。

孟子的“民贵君轻”说将古代的民本思想发展到一个高峰,代表了当时的最高成就,不过其思想中仍具有一些时代的烙印和局限。首先,天下为公是政治原则,选贤与能是制度设计,以民为本是价值目的。只有选贤与能、实行禅让,才能保证天下为公、权力公有。但是在经历了燕王哙让国失败后,孟子对选贤与能、实行禅让持保留态度,不再强调禅让与世袭的差别,不再要求天子、国君也要选贤与能,实行禅让。孟子放弃禅让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抉择,具有某种无奈甚至必然,但对民本思想则产生了消极的影响,使得民本无法突破君本的束缚和限制。孟子的思想或许可以概括为政道上的民本,治道上的君本。至于政道与治道如何统一,则是孟子没有解决的问题。

其次,孟子虽然认为天子的权力是“天与之”“人与之”,承认民众的意愿是权力合法性的重要根据,但是民众没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渠道,其意志要靠统治者对天意的敬畏、体会,以及对民众的同情、怜悯来实现。天子的权力主要是“天与之”,这是一种君权天授的思想,是一种神权政治,与近代主权在民的思想有着相当的距离。与之相应,孟子虽然认为国家行政措施应以人民意愿为根据,人民的利益构成君主权力的基础,但并不主张人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,并未赋予人民监督、节制和罢免君主、官员的权利,孟子所关注的主要是人民的生命权、财产权以及受教育权,而非政治参与权。

还有,孟子肯定和承认政治上的不平等,虽然认为“民为贵”,但又主张“劳心者治人,劳力者治于人”(《滕文公上》) ,用经济学上的劳动分工去论证政治学上社会等级的合理性,这实际是一种古典精英政治思想。按照这样的规定,“治人”或政治管理就成了少数“劳心者”的特权,而广大的“劳力者”则只能“治于人”,没有基本的政治权利。而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之一,便是肯定每一合乎法定要求的社会成员都具有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,它的前提,是承认每一社会成员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。孟子的民本说仍是以士人的情怀,从统治者的角度要求其关心民、爱护民,而不是站在民众的立场为其争取政治权利,这与近代民主思想显然有所不同。